換屋要找「對的」人 還得兩年內完成

發佈時間: 2014-09-01 13:09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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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息來源: 好房網News記者蘇彥菱/採訪報導 隨著收入增加或有了孩子,難免會起了換屋的念頭,如果符合「重購退稅」的條件,不僅還清了第一間房子的貸款,又能換住到更好的環境,何樂而不為?只不過,其中的關鍵莫過於找到「對的」所有權人。 要符合重購退稅優惠,先決條件是,出售及重購土地所有權人必須是同一人。(好房資料中心) 以往「一生一屋」的觀念,隨著時代變遷而有所改變,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,現代人購屋多因需求而變動住家條件,平均7年就會有換屋的念頭,可能因收入增加而想搬到市中心,或有了小孩,需要較大的居住空間等種種因素促此屋主換屋。 一般來說,換屋都是先買後賣,假設第一間自宅登記在太太名下,以太太的名義向銀行貸款,購置第二間房子時,多半人會將房子登記在先生名下,並以先生的名義向銀行辦理房貸,也就是說,夫妻倆得同時負擔兩筆房貸,對此,陳俊宏分析,自住換屋,其實只要找到「對的人」登記所有權,便符合重購退稅的優惠。 1. 登記「對的」所有權人 承上文的例子來說,第二間房子只要登記在太太名下,就適用於重購退稅,因為重購退稅的要件之一,就是出售及重購土地所有權人必須是同一人。至於房貸部份,就由先生去辦理房貸,同時善用「保人」的話,銀行核貸成數還會更高。 2. 越換越貴 符合重購退稅的第二要件,得「越換越貴」才行。也就是說,重購自用住宅的房屋價格必須超過原出售建物的價款,重購自宅用地的地價,也必須超過原出售土地的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的餘額。另外,重購退稅的優惠可以一用再用,並無終身僅能用一次的限制。 3. 兩年內完成換屋 換屋要在同時間完成一買一賣的畢竟是少數,多半人會選擇先買後賣,要適用重購退稅的優惠,土地或建物都必須於出售房地產完成移轉登記日起2年內重購,無論是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均可。 原文網址: 換屋要找「對的」人 還得兩年內完成 | 好房News |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114739772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