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要注意!自家地下停車場有收費,房屋稅「不一樣喔」

發佈時間: 2017-10-19 13:26:38
LINE-SHARE FB-SHARE
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稅捐機關表示:各類建築物地下室,僅為利用原有空間設置機器房、抽水機、停放車輛等使用而未收取費用或未出租或由所有權人按月分擔水電、清潔、維護費而非營業者,免徵房屋稅。 稅捐機關並說明,各類建築物地下室供停車使用,而有按車收費或出租供停車使用者,或其使用執照如為停車場而未作停車使用者,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;如有供營業、辦公或住家使用者,其房屋稅營業用按其現值百分之三課徵,非住家非營業用按其現值百分之二課徵,住家用按其現值百分之一點二課徵。 原文出處:http://lnk.pics/18VNU